近年来,福建省龙岩市水利系统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自觉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理念,按照“河湖通畅、生态健康、清洁美丽、人水和谐”的建设愿景,强化履职,靶向治理,夯实保障,深化“山水”同治,奋力打造闽西革命老区幸福河湖3.0版本。
履职尽责,常态保持合力攻坚态势
龙岩坚持强化党政双河长制度,以统一领导河湖长制工作,通过建立完善的河湖长动态调整和责任递补机制,保证党委、政府“换届年”河湖长工作不断档、责任不脱节。与此同时,龙岩市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任务分工和各自职能全面履行职责,加强联动协作,合力推进“山水同治”,积极开展“十大”治水攻艰行动,并将河湖长制工作列入龙岩市“三重工作”、市对县(市、区)和市直部门绩效考评、市级文明单位考核内容,督办各级各部门履职,确保流域水质稳定达标。
据了解,今年以来,龙岩市县乡三级河湖长认真落实巡查制度,累计巡河3885余次,现场发现并解决问题1175个,河道专管员巡河记录69713条,上报问题3768个。组织开展督查暗访、专项督查,河湖“四乱”问题清理整治145个;完成省河长办转下达“四乱”问题核查整改28个。
靶向治理,着力解决“山水”突出问题
通过对水土流失区域进行精准分类施治,龙岩针对轻度水土流失区域、中强度水土流失区域以及林下水土流失区域采取个性化、针对性的治理改善措施;全面排查整治河道碍洪突出的“四乱”问题,高位推动、细化分工,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、建筑和生活垃圾,清除违规种养殖窝棚、高秆作物,拆除违法建筑;严格河道采砂许可证审批监管,提高许可发证门槛,落实采砂管理“四个责任人”制度,对砂场进行实时动态监管;按照集中连片、系统治理、区域推进的原则,大力实施武平县水系连通与水美乡村试点县、安全生态水系、中小河流治理、生态清洁小流域、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,实现水土流失治理、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治理“三位一体”,复苏一批河湖生态环境,
据悉,3年来,龙岩市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8.39万亩,水土保持率从2019年93.76%提升至2022年94.16%,处于全国领先水平。龙岩市新打造生态清洁型流域27条,建设水土保持生态村31个,创建星级“美丽庭院”4000户,建成安全生态水系155.4千米。
夯实保障,提升河湖保护管理水平
为了进一步推动河湖管理,龙岩陆续制定《龙岩市汀江保护条例》《福建省闽江、九龙江流域保护管理条例》,以实现从“有章可循”到“有法可依”。此外,龙岩也注重加强基础保障,通过成立河长制研究院,开展河长制实践经验、水文化、河湖水质提升等河湖基础理论研究,规划辖区内水普名录144条河道划界和岸线分区,强化河道管理与执法支撑。
值得一提的是,龙岩在加强河湖保护工作的同时,也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治理效能。龙岩首创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“生态指数保险机制”、创新“党建+河长制”、 边界联防“6+1”机制、“河湖长制积分超市”、“农村小微水体星级评定”、河长制进党校、河湖长制纳入村规民约、成立“幸福河湖促进会”等,凝聚合力,共同推动幸福河湖建设。(郑春生 郑丽金)